吕捷 朱信凯 | 中国的粮价上涨在趋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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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粮价上涨在趋稳吗
——基于Nonlinear Regime Switching模型的研究
作者:
吕捷;朱信凯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来源:
本文刊发于《农业技术经济》2019年第6期;
为方面阅读,注释从略,并根据全文内容进行整理。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粮食价格作为“百价之基”对我国社会整体物价水平以及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产生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正确把握和认识粮食价格的波动规律将有助于制定更加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近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发展以及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中国的粮食价格波动特性与波动规律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通过运用结构性突变时态转换模型对中国三十年以来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波动特性进行研究,发现粮价的高低增长时态区间在显著缩小,粮食整体价格上涨在趋于稳定,趋稳拐点发生在2004年,其中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通过提高农民整体收益预期成为熨平粮价上涨最主要的推动因素。
关键词:粮食价格;增长拐点;结构突变
引言
长期以来,中国的粮食问题一直是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战略性问题。作为关系到人民生活需要和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性产品,粮食的价格波动与供求平衡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共同关注的重要领域。中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承担着养活世界22%人口的重任。在今后10~20年的时间里,能否做到粮食供需基本平衡,保障粮食价格的平稳发展,是关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一个基础性问题。 随着人民收入水平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粮食总需求仍将会持续上涨,中国实现粮食供求平衡的压力也会持续增加。 农业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为工业的原始积累做出了巨大贡献,现在需要从“贡献期”转变为“反哺期”,以实现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所以,以粮食为代表的农产品价格的恢复性上涨是将是一个长期的趋势。但是,由于粮食自身作为百价之基的特殊性,粮价的平稳对国家整体价格水平以及宏观经济的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保持中国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以及城镇人民生活的持续改善,我们需要一个相对稳定合理的物价水平。因此,粮食价格必须保持一个“适度”的增长速度。
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政府对粮价进行高度管制。1985年以后,我国逐步取消了统购统销政策,通过建立粮食合同订购体制,计划外订购的粮食可以进入市场自由交易,中国粮食价格逐渐进入市场化轨道。但是,在市场化逐步深入的同时,粮食价格受市场供给、政策干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也进一步加剧。而近几年来,随着国际粮价波动愈加频繁、幅度越来越大,中国粮食市场也明显开始受到国际市场的冲击,波动特性与波动规律愈发复杂多样。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理清中国粮食价格波动规律和波动特性,合理地制定粮食储备机制与粮价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与传统大宗商品波动机制不同的是,我国粮食价格长期表现为市场机制与政府管控的双重驱动。从根本上讲,影响粮价波动的主要因素在于粮食供给和需求,市场主体行为决定粮价的形成。 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转型发展阶段,政府也是粮食市场的参与主体,其行为的约束条件主要表现为通过对粮食供给需求的判断,在粮食市场稳定与增加农民收入目标之间选择平衡点。在过去三十年里,中国政府对粮食市场价格的干预手段是多样化的,其政策直接导致了不同阶段粮食价格波动特性的不同。本文将首先从中国近三十年来粮食价格的波动特性演变入手,通过传统时态转换模型以及结构性突变模型,对三种主要粮食价格的波动进行梳理。 从价格波动的历史轨迹中,提炼适度波动区间以及在不同增长时态中的波动方差,以探求中国粮食价格增长是否趋于稳定。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价格波动特性转变背后的政策机制,以及政府在稳定粮食市场中所应采用的适度干预政策。
非线性时态转换模型构建
在过去的近三十年里,粮食价格总体在不断上升,价格增长率受国内外供需因素、短期政策因素等影响上下波动,并处于一个波动区间。巫国兴(1997)认为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表现为阶梯式跳跃性上涨与回落相间的阶段性波动,总体价格水平不断上涨,农产品价格的波动起伏与经济过热和经济调整保持了相当的一致性。当上升推力更大时,粮价增长率处于波动区间的上部;而下行压力更大时,增长率处于波动区间的下部。不同时期粮食价格的增长率就是在这波动区间的上下区来回跳跃波动。当然,在波动区间的不同区位其波动特性,如波动方差、潜在增长率等都各不相同,因此传统滤波或回归计量很难将其中的波动特性进行提炼。
传统价格波动研究往往通过“波峰-波谷”或单一滤波方法来划分波动周期以及研究波动特性。但是,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同一个外部政策条件下,价格根据蛛网模型围绕一个均衡点收敛性波动或发散性波动。 而在现实情况下,受各种外部政策冲击影响, 往往会出现供需结构的突变,进而使得波动的整体特性行为发生转变。 如图1所示,价格会从以E1均衡点的波动中突变至以E2为中心点的波动中。此外,在突变前后,价格的潜在增长率 μ 和波动方差 σ 等也会发生突变。这种情况下,传统单一政策环境下的波动模型就无法有效的区分不同政策环境所导致的不同波动特性。为此,本文采用时态转换模型对中国主要粮食价格的波动特性进行研究。
经典时态转换模型由Hamilton在1989年提出,并被应用于经济周期及各种波动研究。在本研究中,我们将粮食价格指数分为两个增长时态,分别是低增长态和高增长态,即对应着增长下行期和增长上行期。两个增长态内部的潜在(平均)增长率不同,波动方差不同。价格指数在这两个时态之间随机转换,因此在每个时态内部的持续时间也不同。在两个时态内部,价格指数增长率服从 q 阶回归方程:
L为滞后算子,本文通过AIC准则获得最佳滞后阶数。在每个时态内部,潜在增长率μ和波动方差σ分别表示为:
此外,粮食价格指数在两个时态之间的转换关系可以表示为:
其中,p为转换概率:
虽然传统时态转换模型应用于经济周期或价格波动的研究已经取得广泛认可,但是传统时态转换模型中的重要假设是两个时态的各种参数是持续不变的。不论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何种机制转换或是冲击,两种时态的潜在增长率或是波动水平都保持不变。但是,在真实经济环境下,常常发生由于政策干预等外部冲击所带来的波动特性和波动机制的转变,这就需要我们将结构突变机制引入到模型中。
其中,D为突变结构前后的时态指数,d为突变概率。这样联合概率函数可以表示为:
通过Gibbs抽样,我们可以得到各待定系数,包括各时态内部的潜在增长率、波动方差,以及是否存在结构性突变,突变发生的时间点等波动特性。
实证分析
本文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以及国家统计局历年《中国统计年鉴》。选取的代表性粮食品种为小麦、稻谷、玉米,所有数据均为月度数据的时间序列,数据跨度为1990—2017年。原始增长率数据及基础描述性统计见图2和表1。在计量检验之前,所有的时间序列都采用X—12调整法进行了季节调整,将月度价格序列转换为与环比增长率。在实证分析中,本文首先运用经典时态转换模型对三种粮食价格分别进行分析,以提炼3种粮食价格的波动特性以及在过去三十年中不同时期所处的增长周期阶段。其次,我们通过结构性突变时态转换模型来划分3种粮食平均价格的不同波动阶段,寻找波动特性转变的拐点。
1.基于经典时态转换模型的三种粮食价格波动特性分析。实证结果如图3及表2、3、4 所示。以图2中最上方的小麦结果曲线为例,其意义为价格增长处于高增长时态的概率,可以看出小麦价格处于高增长时态的时期为1993—1994年、2000年、2003—2004年。表2显示,稻谷处于低增长时态的月度增长率平均为0.16%,高增长时态为1.32%,但是低增长时态的方差要低于高增长时态时的波动方差,表现出了高增长并高波动的动态特性。
其余两种粮食的价格分析与此类似。另外,从这三种粮食的总体平均价格波动来看,其增长率处于高增长时态的时期为1994年、1997年、2000年、2003—2004年。低增长时态与高增长时态的潜在增长率分别为0.05%和2.7%,波动方差分别为1.36%和3.82%。
2.基于结构性突变模型的粮食价格波动阶段划分。从3种粮食价格增长率的实证结果(见图3、表2~4)可以看出,无论是价格增长率处于低波动时态的时间区域还是高低时态的交替频次,中国粮食价格增长率出现向稳趋势。那么趋稳拐点究竟出现在什么时候,这种结构性突变的前后波动特性以及波动机制又出现了哪些变化? 为了进一步对粮食价格波动特性的整体转变进行研究,本文对3种粮食的整体平均价格增长率进行结构性突变讨论,潜在增长率与波动方差的参数抽样结果如图4所示,参数抽样过程在2000次之后趋于平稳。
实证结果(见图5和表5)表明中国粮食价格增长率在2004年发生了一次突变,其在两个时态的潜在增长率发生了收缩,潜在增长区间由(0.01%,7.71%)缩减为(0.36%,3.37%),波动方差也大幅下降,由1.7%下降到0.98%。这表明2004年以后,中国的粮食价格市场进入了一个“低增长,低波动”的时期,这与中国连续的粮食丰收以及中国政府在这一时期的粮食价格保护政策密切相关。
3.中国粮食价格波动特性转变及政策机制。中国在1985年以后正式结束了长达三十年的统购统销政策,但是,中国政府并没有在短时间突然完全放开市场,而是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双轨制过渡。在这一期间,中国粮食价格起伏波动较大,农民对价格波动反应敏感,对未来收益缺乏稳定的预期,产量波动频繁,形成价格与产量之间的起伏交替循环。从其间的价格波动特性可以看出,中国粮食市场经历了由“高波动,大起伏”向“低波动,稳增长”的转变。
首先从总体上看,从1990—2017年,中国粮食价格出现了几次上涨性波动,即价格波动处于高增长时态。综合三种主要粮食作物的结果来看,其高增长时态发生在1994年、1997年下半年、2000年、2003年底至2004年初,每次上涨持续时间为半年到一年。 在这27年里,粮食价格处于高增长时态的时间约占全部时期的13%左右。因此,中国粮食价格市场虽然在过去二十多年里出现了数次较大的起伏波动,但是从总体看来,其在85%以上的时间处于低增长时态。此外,三种粮食价格均表现出“高增长、高波动”的特性,即增长率越高,波动方差越大,市场越不稳定。本文通过时态转换模型对3种主要粮食价格进行波动阶段划分,并求得各自在两个增长时态(高、低增长时态)的潜在增长率以及波动方差。可以看出,小麦、稻谷、玉米价格在低增长时态的潜在增长率保持在0.5%以下,而高增长时态则在1%~3%之间,其中小麦最高位3.4%,玉米最低位0.4%。如果对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进行分析,两个增长时态的潜在增长率分别为0.05%和2.7%,波动方差分别为1.36%和3.8%。
通过结构性突变模型的实证研究可以看出,中国粮食价格总体增长轨迹在2004年年初出现趋稳拐点,增长率波动水平大幅度下降,粮价波动区间显著缩小,波动方差明显降低。相比于同期国际粮食价格的大起大落,中国的粮食市场表现出持续的稳定。在众多驱动因素中,中国的最低粮食价格收购政策是熨平粮价波动的最主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完善了粮食价格调节机制与保护政策。从198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到1990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购销工作的决定》,国家逐步推行粮食统购价政策,但是由于统购价和议购指导价一般低于市场价,以上两文件确定的保护价并没有真正起到“保护”作用。进入90年代中后期,政府制定的保护价开始高于市场价,价格机制对市场的调控政策开始显现。进入2000年以后,国家逐步推进粮食市场化改革。2004年,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首次提出“最低收购价格”,标志着中国的粮食市场已经由统购统销体制转变为以粮食最低收购价为基础保障的粮食市场化机制。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预案,但由于当年市场粮价保持在较高水平,稻谷价格上涨幅度更大,国家最低收购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收购价格,所以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始终没有启动,政策始终处于储备阶段。2005年,国家首次启动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也始启动;2004—200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在七个省区开始执行,其中包括湖南、安徽、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四川;2008年,实施范围扩大到11个省(区),新增辽宁、江苏、河南、广西四个省。自2006年以来,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区域包括湖北、江苏、山东、安徽、河北、河南等六个省。2008年以后,国家分批次先后在稻谷、玉米、大豆和油菜籽等主产区进行临时存储收购,这意味着玉米和大豆重新纳入政策调控范围。
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粮食价格的形成机制是多元化的。在最低收购价政策出台之前,粮食价格体系就已经包括市场价格、保护价格、订购价格、最高限价、平准价格等,这几种价格相互配合,以保障粮食市场的平稳运行。其中与最低收购价类似的是保护价,中国曾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粮食实行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这种政策虽然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进程中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保障了农民收益,避免谷贱伤农,但是从长期来看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丰产困境”时有发生。有研究发现,中国政府在九十年代采用控制价格以及粮食进出口方式对粮食市场进行的调节,不仅并未起到有效的粮食市场稳定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放大了市场波动。由于在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忽视了行政部门与国有粮食收购企业之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的利益关系,导致了国有粮食企业因亏损较大,难以顺价销售,地方政府特别是粮食主产地省区负担严重。其直接后果是广大粮农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粮食生产周期波动加大,保护价甚至起到扩大市场波动的反向作用,造成粮食价格反复的大起大落。
与传统粮食价格调控手段相比,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粮食市场的稳定则更为有效。首先,通过限制粮价的下行区间(即“托底”)直接阻止了粮价的下跌势头;此外,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最低收购价政策可以大大提高农民的生产收益预期,通过提升粮食产量,加大粮食供给,进而从根本上平衡粮食供需,实现了粮食增产与粮价上涨趋稳并存的局面。中国在2004年以前粮食价格波动频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粮食产量的不稳定性。中国粮食总产量从1998年开始持续下降,到2003年降至谷底。尽管粮食保护价格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收入,但是市场粮价忽涨忽跌直接影响了农民对未来收益的总体预期,从粮食产量的连年下跌依然可以看出农民对粮食生产信心和热情的下降,其背后的最主要因素就是粮食价格偏低以及粮食生产收益的下降。中国在2004年之前实行的“保护价”政策依然是在粮食价格双轨制框架下运行,市场的调节机制作用发挥有限。即使粮食保护价高于市场价,也仅仅是保障订购部分的粮食收益,而对超额部分(即自由进入市场部分)缺少保护。粮食生产者更多是将目光和注意力放在市场价格而非订购价格上,并主要依据市场价格以确定未来的生产的投入,因此,生产者对整体粮食收益预期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这也是2004年以前中国粮食产量波动起伏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在中国实行的最低粮食价格保护政策,虽然表面上也是属于政府干预市场的价格保护政策,但是由于此时的“价格托底”已经实现了对所有粮食的全覆盖,因此粮食生产者对未来收益预期的稳定性大大提高,即不会出现“多收了三五斗”而整体收益却下降的情况。粮食产量在其后的几年保持了连续增长,到2018年,中国的粮食产量在经过十几年的连续增长后开始保持稳定,与此同时粮食价格市场也实现了平稳发展。
政策建议
中国粮食价格波动特性在过去三十年经历了较大的转变,而这种转变更主要是伴随着中国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与演变。由实证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粮价自2004年后开始出现稳定增长,高低时态增长区间显著缩小,波动幅度大幅下降,国家粮食购销机制与价格政策的变化在其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未来中国粮食市场不仅需要国家的有效调控,更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场的作用,减低政府调控成本,形成可持续的粮食稳定机制,保障粮食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1.中国粮食购销体制与价格机制演变。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中国的粮食购销流通体制已经由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化运作回归,但是中国长期计划体制下粮食购销机制对中国粮价波动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巨大的体制惯性与路径依赖决定了中国的粮食市场化道路必然是长期曲折的。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中国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国营粮食企业对粮食进行垄断经营。政策的基本内容有:一是向有余粮的农户实行统一价格的粮食收购;二是向城市和缺粮的农户实行计划供应配额;三是国家严格管控粮食市场及私营粮食工商业,禁止粮食自由买卖;四是实行中央统一管理、地方分工负责的粮食工作政策。其中,收购价格和粮食配额由国家统一制定。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初期,期间购销制度和价格制度略有不同,但没有根本的改变。 粮食的统购统销制度出台的原因很多。第一,依靠粮食自由购销已经不能稳定市场,粮食惜售、抢购风盛行,价格波动难以控制;第二,粮食收购量增加缓慢而销售量却增长迅速,国家征粮渠道严重不畅;第三,粮食需求大幅增加。1953年城镇人口比上年增加了663万人,增长近10%,而朝鲜战争所需的粮食供给也给本已非常脆弱的国民经济以沉重的负担。统购统销制度出台之后,国家掌握的粮源比例迅速提高,1954年全国征购的粮食量较上年增长了近30%,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粮食市场。尽管以上这些因素都是统购统销制度出台的诱因,但其制度用意应该说远远不止于此。正是由于统购统销制度,中国利用价格剪刀差将农业剩余大规模提取用以支持国家工业化建设。这个制度目标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对中国的工业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也使得粮食的收购价格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因此,这一时期的粮价总体保持稳定,粮食生产收入成为国家工业化的原始积累的重要来源。
1978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粮食的统购统销制度也开始逐步转化瓦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农村地区的基本生产经营体制,同时粮价大幅提高,6种主要粮食平均价格由1978年的10.76元/50公斤提高到1979年的12.99元/50公斤。随后部分粮食品种在市场上流通,农户可以在征购之后,将余粮在集市上进行贸易和议价经营,价格双轨初现,全国议价经营的粮食数量逐年提高。期间统购价格的提高大于一直比较平稳的统销价格,因此产生了第二次增幅较大的粮食价格补贴。80年代中期,我国第一次产生了粮食的全面过剩问题,国营粮食部门收购能力不足而造成农民卖粮困难,由此非国营粮食经营得到批准。1985年正式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订购;1993年,中国全面放开粮食市场,统购统销制度彻底结束,统购统销的逐步瓦解是这一时期粮食政策的主要内容,期间定购价格的不断提高导致财政补贴不堪重负,国家每年对粮食价格补贴都在200亿以上,从而于1992年和1993年分别提高了统销价格;1993至1994年,粮食购销价格与CPI同步大幅上涨。这些现象意味着,随着政府调控政策的放松,粮食价格逐渐摆脱了四平八稳、波而不动的局面。
1998年,我国粮食流通体制进行了一次较大的改革,其主要原因仍是财政压力过大。粮食收购方面,粮食价格由市场调节,政府制定主要粮食品种的收购保护价以适当保护农民的收益;中央制定保护价原则,省级政府制定保护价水平。在粮食销售方面,政府制定主要粮食品种销售限价,以维护价格的相对稳定。当粮食价格接近限制价时,政府入市购销粮食以稳定粮价。1998至1999年粮食价格相对稳定,然而实际情况是国有粮食企业垄断粮食市场的状况依然存在,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缓解。从其后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扣除物价因素的粮食价格不断下跌,至少表明改革在提高农民收入层面并没有很好的效果。从1998年开始粮食产量出现下降,但是粮食价格不升反降,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此外,由于政府收购粮食规模扩大,其库存与财政承受压力同时增加。到2000后,中国部分地区开始进行粮食市场化改革。到2003年,中国已有超过一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粮食价格完全放开,中国的粮食购销体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未来中国粮食价格市场稳定。中国粮食价格指数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变化趋势,但是,这种表象下面隐藏着相当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粮食市场价格稳定的重要因素是中国粮食在过去几年的连续增产以及大量的粮食储备投入。中国粮食价格市场具备相当大的波动潜能,虽然水面无波,但是水下暗潮汹涌。中国过多依靠最低收购价格以平抑粮食市场,已经形成中国官方粮食储备过多、中央财政支出过大,未来长期缺乏可持续性。此外,中国政府长期对粮食流通领域的垄断阻隔了供给与销售之间的信息传导机制,极大地减弱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造成国有粮食企业常年效益低下,甚至亏损。尽管中国粮食市场改革在逐步推进,从2004年开始全面开放粮食收购市场,但是由于传统计划收购体制下形成的行政性干预过多的惯性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粮食市场的“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管”的畸形循环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善。未来一旦出现如国际粮价大幅波动或自然灾害等内外部冲击影响,发生较大危机的可能性就会加大。为此,必须不断提高警惕,利用民营资本等社会力量,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机制,从政府一揽子体系逐步改进为多种形式互补互动的保障体系,实现政策目的与政策手段的兼容性和一致性。
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粮食需求总量呈上升趋势,粮食供需的稳定将直接决定中国粮食市场的稳定。众多研究表明未来全国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整体处于紧平衡状态。因此,未来无论从长期增长的粮食需求,还是从中国所面临的通胀压力来看,中国的粮食价格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上涨趋势,因此,中国的宏观调控目标应当是粮食价格的稳定适度增长,避免出现大起大落。目前中国粮食价格波动较小,总体保持稳定,但不可长期依赖政府行政力量。粮食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应当采取一些不同于其他农产品的特殊政策,例如采取专储粮政策和进出口调节等经济手段对供给总量进行调节。但是政府宏观调控不等于简单的行政干预,要控制政府的不当干预,因为频繁的政府干预会使得市场波动进一步放大。在进行宏观调控时,需要注意把粮食与其他种类的农产品调控进行区分定位,即相应的价格引导与调剂政策应当根据粮食的具体种类区分对待,要从自然属性、经济属性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量。否则,在个别农产品价格出现波动时,频繁的不当价格调控手段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波动,政府应对措施或干预政策并没有从根本上起到熨平波动的作用,反而会形成市场“波动预期”,使大量社会游资进入粮食市场,对粮食市场的不稳定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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